保险理赔时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的金额。发生保险事故时,从损失金额中扣除免赔额后的余额作为保险金支付。免赔额设置越高保费越低,因此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保费之间的平衡来选择最优设置。
免赔额的机制与对保费的影响
免赔额对保险公司而言具有"排除小额理赔"的功能。例如汽车保险的免赔额设为 5 万日元时,维修费 3 万日元的轻微事故不予理赔。维修费 20 万日元的情况下,则支付 20 万 - 5 万 = 15 万日元的保险金。通过这一机制,保险公司可以削减小额理赔的事务处理成本,并将节省的部分反映在保费降低上。
免赔额与保费呈反比关系。免赔额设为 0 日元(无免赔)时保费最高,设为 10 万日元时保费大幅下降。以汽车车损险为例,仅将免赔额从 5 万日元提高到 10 万日元,年保费就可能降低 1 万至 2 万日元。从长期来看,将免赔额设高一些以节省保费、小额损失自行承担的做法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合理。
免赔额的最优设置方法与实务判断标准
免赔额的最优值应以"应急储备金能覆盖的范围"为基准来设定。如果应急储备金有 50 万日元,将免赔额设为 5 万至 10 万日元,万一出事也有余力支付自付部分。反之,储蓄较少时将免赔额设得过高,事故发生时可能无力支付自付部分。
不同保险类型对免赔额的考量也有所不同。医疗保险的免赔天数(从住院第几天起开始赔付)在短期住院日益增多的当下是重要的判断要点。免赔天数为 0 天的方案保费较高,但 1 至 2 天的短期住院也能获得给付金。免赔天数为 4 天的方案保费较低,但 3 天以内的住院不予给付。应综合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已参加的公共医疗保险内容和储蓄金额来决定免赔额。